中新網重慶12月15日電(郝紹彬 徐藝穎 劉賢)49歲的趙某某是限制性刑事責任能力人,自幼患有小兒麻痹症,因瑣事發生爭執遷怒於丈夫,毆打癱瘓在床的丈夫致死。記者15日從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對這起家庭暴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現年49歲的趙某某自幼患有小兒麻痹症,肢体活動受限。趙某與丈夫劉某某婚後育有一女劉某。2014年3月,劉某某因病癱瘓,女兒劉某放棄工作回家護理。4月2日,趙某某、劉某母女間因瑣事發生爭執,劉某動手打了趙某某,趙某某遂遷怒於丈夫。
  今年4月3日16時許,趙某某趁女兒外出之機,持塑料尿壺毆打癱瘓在床的丈夫的頭面部,鄰居姚某聽見劉某某的呻吟聲便進屋查看,見趙某某用尿壺毆打劉某某遂出手阻止。姚某勸阻未果,便出門尋求趙某某的親友幫助制止。
  姚某離開後,被告人趙某某相繼持木凳、鐵鏨子猛擊劉某某頭、面部。村民張某等人聞訊趕到劉某某家中,獲悉劉某某傷勢嚴重,便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醫務人員到現場後確診劉某某已死亡。
  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劉某某系他人用鈍器擊打造成頭面部多處創口致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死亡。經司法精神病學鑒定,趙某某系輕—中度精神發育遲滯,為限制性刑事責任能力。
  趙某對一審判決未上訴,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原標題:殘疾妻子殺害癱瘓在床丈夫獲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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